讲话,汉语词语,是指说话;发言;谈话,或者指演说和普及性的著作体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一.实践名称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二.实践主题
了解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进行庭审的实例,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三.实践目的
学生通过旁听法庭审理案件,了解和亲身感受案件审理的整个经过,能够认识到法学理论
与司法实践的区别和差异,以及准确把握犯罪分子罪名认定以及量刑的依据,巩固课堂中所
学的理论知识,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规
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使自觉遵守法律成为每位同学的自觉行为。
四.实践地点
当地法院开庭现场
五.实践过程
得知此次实践后我们首先了解了相关的审理规范,如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6月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7次会议原则通过)
为依法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制定本规范。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前的准备。
一、开庭审理前审判长主持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书记员作好会议记录。准备会议应当再次核对本案立案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发现诉讼当事人有误的,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当事人。
认真旁听案件审理合议庭准备会议还应安排以下议程:
(一)由主审人介绍案情和阅卷情况;
(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明确本案的审理对象和审查重点,了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和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范,分析研究开庭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三)研究和确定庭审提纲;
(四)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及合议庭成员是否提出回避;
(五)确定是否公开开庭以及是否传证人到庭,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是否邀请有关人员旁听。
二、书记员在法定期限内张贴公告,向诉讼当事人发送传票,向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出庭通知,通知法警按时执行公务。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及时发出旁听券。
三、严格的案件审理过程
四、庭审前书记员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落实法庭并检查审判区和旁听区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音响、照明设备及视听资料播放设备是否完好;
(三)检查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标牌是否齐全、统一;
(四)检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到齐并收回传票,查验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的律师执照;
(五)于开庭前五分钟通知法警进入审判区值庭;
(六)安排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就坐;
这天早上九点,案件正式开始审理,这次是这个案件的二审,由于一审未能做出判决,这次二审是将一审中未了解清楚的金钱数字做一个详备的解释。主要案件是原告方状告被告未能按时交附依照合同的建筑工钱,而被告方则是说原告方未能完成全部工程,而只完成其中一部分,而被告方也只愿意交附原告已做工程的费用。由此,案件在一审中停止下来,而法庭方面便找了鉴定专家对此事做以鉴定。开庭后法官将一审中的一些细节及重要情况介绍给了原被告及旁听的人。而原被告双方也对一审中的情况没有不同意的地方。然后法
官便开始要求原告方提供他们所希望被告需要支付的费用及原告已经做好这些工程的证据。但是原告方似乎并没有做好这次庭审的准备,对这次庭审的证据材料准备并不明析,且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费用赔偿。法官只能由原告转向被告,寻问被告材料的准备情况。而被告方也已经做好了这次庭审的准备,他们自己也做了一份对此次工程的鉴定,他们的材料表明原告确实已经做了一部分工程,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由此,被告方给出他们能接受的赔付,而不是原告所说的全部工程费用。接下来,法官请出了这次庭审的鉴定专家,些专家对这次工程的施工情况做了一份明确的鉴定,鉴定中表明,原告方确实做了工程,但是却没有完成全部工程,其中部分细节由于过于专业我们并不能听懂。而被告方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解释,说他们愿意做出相应的赔付,但是却也对鉴定专家的鉴定做出了一部分质疑,而专家也对鉴定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对其中一部分做出了合理的解答。案件到这里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可质疑的地方,但是由于原先方未能完成合同中的工程,被告方想要反诉原先,这个案件也就只能由此告一段落。
五.实践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对中国国情和国家法律的认识,由于案件的严肃性,因此不容许同学做笔录。庭审中,本次庭审组织严谨、得体,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审判人员仪表端庄,庭审思路清晰,业务操作熟练,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通过旁听庭审,不但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有利于大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审判工作,促进大学生对国家法律的重视,并把这种法律意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合法的公民,这也是法院审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庭审后,我班同学深受感动,对整个庭审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讨论,充分认识到了法律,加强了法律意识,司法权威的思想深深刻入每一同学的内心。
第二篇: 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5月10日上午,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感触颇深。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认识到自身在理想信念方面、在政治生活学习方面、在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是每一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以案为鉴。庭审过程展示出的案件触目惊心,令人震颤,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通过学习,也使自己清醒的认识到: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热衷于追求个人贪图享受,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古有诗云:“一场纵赌百家贫,后车应鉴前车覆”,那些还沉浸在赌海中的官员们更要自省,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不是为了个人在桌上来博取私利的,与党纪国法“博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因为没有人可以拿权力赌明天。
第三篇: 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按照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3月10日上午,县纪委组织全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界首市法院参加太和县倪邱镇原党委书记刘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的庭审,通过现场近距离感受,使大家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作为到乡镇工作时间不长的我,参加这次活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
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受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部分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党纪国法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主要表现:
一、背离党的宗旨。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权力观扭曲。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是要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三、法制观念淡薄。通过刘某某庭审结束后声俱泪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警醒,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这起案件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待人处事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变成人民的罪人。
通过这次庭审教育,我深刻反思自己,决心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总书记提出干部要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
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党员领导干部信仰缺失,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因此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败诱惑,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真诚服务群众。
三是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将时刻绷紧廉政弦、谨慎使用手中权利,增强服务群众的信心和决心。工作中认真做到自省、自警、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四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诱惑,秉公用权,审慎用权,作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增强党纪观念、提高辨别能力。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第四篇: 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通过参加县纪委组织干部到人民法院旁听的反腐昌廉警示教育,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和教育。看着庭上站着的被告——从前和我一样是一名干部如今成为阶下囚,从庭审事件看他之所以成为反面典型人物是因为一个干部背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同时,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自己美好事业和前程。
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自觉改造自己,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不是自己劳动得来的东西千万莫伸手。
我要以此次庭审警示教育的人和事中吸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记党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将以此警示自己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为建设美丽新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